各有关教师:
按照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辽发改高技﹝2019﹞334号)要求,省教育厅拟遴选一批高校参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,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,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提高服务辽宁全面振兴、全方位振兴的能力和水平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申报领域。参照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(2016版)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7年第1号),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、新材料产业、生物产业、新能源汽车产业、新能源产业、节能环保产业、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等 9 个方面申报。
2.申报要求。按照《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要求,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;同一建设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3.申报途径。省内高等学校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须通过省教育厅申报,通过其它途径申报的不予受理。教育厅择优推荐一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。
4.申报数量。每所高校允许申报一个建设项目,超过申报限额不予受理。
5.申报时间。请于7月16日上午11:00前将《2020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》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;《申报表》中企业联系人请填写中心报送材料等日常工作联系人。过期不予受理。正式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刘海华
联系电话:86323287,15940821031
邮箱:kjc@dlp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