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大连市社科联现组织2020年第四批课题结项工作,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、大连振兴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,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、实践指导意义、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,为新时代大连“两先区”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结项范围
1.2020年第四批立项课题;
2.往年延期结项课题。
三、报送材料
1.《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》电子版一式2份 (实名1份、匿名1份)、纸质版(签字)1份;
2.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电子版一式2份(实名1份、匿名1份,统一格式);
3.成果精华版电子版一式2份(实名1份、匿名1份,统一格式);
4.成果精华版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”检测报告电子版1份;
5.获得前期资助课题的成果推广证明材料;
6.《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》电子版1份;
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电话等个人信息。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。
材料上交截至时间:2021年10月11日。请相关教师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院,学院审核后将纸质版统一送至科技处(综A844)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,不少于10000字。
2.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、决策参考,以及编辑出版《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》等,要求独立成文,不超过5000字,包括摘要、关键词和正文,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%。
3.成果精华版须经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”检测,重复率(不含课题组成员)大于30%的不予结项。
4.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,须根据《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经费资助协议书》要求条件,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。
5.课题负责人、课题组成员、课题名称、研究内容、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,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。
6.往年延期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,作撤项处理,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。
联系人:王海沛
联系电话:86322987
邮箱:kjc@dlp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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